“休息时也不能玩?”近日,广东,两名研究生午休期间在工作室内玩游戏看视频,被发现后,研究院对两人做出了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,还出发他们毕业成果数翻倍,就连两人的导师都被“连坐”罚了2000元。网友:这也太不人道了。(来源:海报新闻) 根据网传截图显示,这两名涉事学生都是研一学生。事发当天,两人忙完上午都课题任务后,就在工作室里休息,为了打发时间,他们一个用手机玩游戏,一个用电脑看视频,当然两人都戴着耳机,并没有放出声音影响其他人。 万万没想到,两人才放松没多久,就有研究院的领导路过工作室,一眼就看到了他俩,于是将二人的行为拍了下来,并将二人训斥了一番,说他们在工作室做了于研究无关的事。 两个研究生当然心有不服,可也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,所以乖乖认了错,他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却不知道后面还会有别的处罚。 没几天,研究院就在师生群里公开点名并通报了对他们的处罚,称导师没管他们,所以被罚款2000元;给二人严重警告并通报批评处罚;收回二人办公电脑;二人硕士毕业学术成果数量翻倍。 事后,这个通报处罚点截图被人发到了网上,顿时网友们吐槽一片。 有网友表示:现在好多学生读硕博都是牛马,补助少的可怜,还有老师学校各种神操作。 有网友同情:学生午休玩一会无可厚非。最多可以批评教育,罚款就很不合适了!太粗暴! 但也有网友认为:实验室里数据众多,如果用工作电脑玩游戏看视频,有可能会造成数据泄露,的确得重视,只不过处罚得有依据,不能随性而为。 那么从法律角度,学院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?又是否合法呢? 首先,我们来看罚款的问题。 《行政处罚法》第3条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,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,依照本法由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规定,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。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,行政处罚无效。 由此可见,只有具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在法定职权内实施罚款,学院作为事业单位,并非行政机关,因此无权对职工(包括导师)进行罚款。此罚款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和法律强制性规定。 其次,再来看毕业学术成果数量翻倍的要求。 《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32条: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应当准予毕业,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。 这意味着,学校没有自由裁量权,不能随意增加毕业难度。学生只要满足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,就有权申请毕业,学校无权拒绝。而在这个事件中,学院要求学生达到毕